给年轻律师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青年律师朋友:
作为一名已经步入中年,并且有着二十余年专业工作经历执业律师总觉得有一份责任,把我专业和人生经历中经验和教训、痛苦和快乐告诉大家,希望你们能在我们这一群过来人的基础上想的更远、做的更好。
实不相瞒到目前为止我还算不是一位成功的律师,起码不是常人眼中的那种成功的律师。我对自己的评价是,我是一位永不放弃自己追求的律师,一位有着坚定的专业坚持的律师。
与刚刚加入律师行列和准备步入律师行业朋友相比,我们的当初远没有你们今天这么的幸运,甚至没有正式进入大学里读过一天的法律,虽然我手上有三个法律专业的文凭,但依次是司法学校的中专文凭、自学考试的大专文凭、某大学成教学院的本科文凭。至于再高的学历,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时间去消耗了,就把它当作和自己没关联的事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轻视专业的学习,一九九八年参加全国律师考试,我仅有的复习时间就是从十月一日至十月九日这么长,但我幸运地通过考试,这也是我一直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当学习成为习惯并融进生命的时候,就无所谓考试不考试了,因为学习本身就是最快乐的。
以下从几个方面来分享一下我做人的快乐、做事的快乐、做律师的快乐。
一、 学习永远是最快乐的
我没有进过正规大学进行专业学习,一生最接受最正规的专业教育就是司法学校两年的时间,期后就是在成人教育期间得到过短暂的重点大学老师、教授正传,其它的都是靠自己教自己了,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品尝到了学习的乐趣。
因为天智不聪,虽也经历了十年寒窗苦,但也就只考了个中专,大学就一直成为我心中的梦了,所以工作后就开始了自学考试,并以“闪电”般的速度通过了考试,自考办的老师和同事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考试专家”。其实这并没有什么诀窍,自学因为没有老师的引导一切都要靠自己,对我帮助最大的就是专业词典,为了不疏漏过目的知识,我买为自己配备好几本词典,有《法学辞典》、《哲学辞典》、《经济学辞典》、《新知识辞典》等,还有介绍人类有史以来二千本经典著作简读本,这样一来我所能看到接触到的专业、非专业的思想、理论、概念、名词、专业述语、门派、流派、学派等等总能得到最明确的答案,总之本着一条,知从眼前过,不知是罪过。就这样我把学习的效率提升到最高的极限,面对所有的考试,我从来没有重点和非重点,只要我不知道的就是重点,把考试当作了一个最好的全面学习、快速学习、大量学习的最好机会。
以后参加的成人教育虽然时间不多,但大学专业的老师的授课对我的帮助确实非常大,拓展了我的视野同时在他们身上我知道了什么是系统学习和重点的学习,并开始了在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对自我知识体系进行融会贯通过程,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人。
学习最大的乐趣无非就是把不知变为知之,然后格式化自己的大脑,使自己大脑中的知识象图书馆的藏书一样井然有序,随用随到。这也正是我的乐趣所在。对我来说,学习永远是最快乐的事。
学习的最高的境界是:书上有的我都能找到,书上没有的我能从别人或老师那问到。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对学习最大的收获和感悟。
二、 做律师一切从学说话开始
无论在法庭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能遇到滔滔不绝的律师,他们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对这样的律师我把他们归为不会说话的律师。
做律师一定要从学说话开始,因为这是律师的看家的本领。律师的能力和水平的比较差异在于,说出十句话、二十句话甚至一百句话以后,这和做文章一样,一句话二句话比不出高低来,而是一段话、一篇文章、十篇文章甚至一本书上见真功夫。律师无论在庭上还是庭下,不仅要懂得如何说,而且善于要把自己说过的用书面语言表达出来。
无论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几乎所有的对案件的判断、对事实、证据认识、依据的法律,项目或交易可行性与风险的预测,都需要通过我们的嘴说出来,才能最直接有效的传达到我们想要传达的对象,不论是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检察官、自己的委托人、对方的当事人或律师,一切从说话开始,把自己知道的、认为的、想说的,简单、明了、准确、及时地说出来,书面语言仅仅是对口头表达的内容的归纳、总结、条理化、修正完善的过程,同样的要求是简单、明了、准确,而不是夸夸其谈、洋洋洒洒,最后的结果是只有你自己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别人则是不知其所云。
很多年轻的律师经过数年的大学教育和培养,练就了一身的本领,尤其是写文章的功夫,无论在法庭上还是法庭以外,总是坚持要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写出来,不管是理论上的还是学术上的、包括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而不是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来说,往往会搞的当事人一头雾水,在法庭上也是真正需要说的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法官一棒打死,不允许律师浪费时间说那些对案件的实质审理没有帮助的东西。无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都有时间和效率问题,必须在可能的时间内把该说的说出来。这正如演员在舞台上表演一样,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好与坏都在其中,甚至没有机会重复和返工。
在法庭上,法官需要的就是判决书上需要的,判决书上不需要的内容,说了也是白说。而当事人需要的是结果,而不是象律师一样知道法律的规定。律师在诉讼案件中主要的任务是为当事人争取权利和争取权利的法律现实保障;在非诉讼案件中则是为当事人设定权利和设计实现权利的程序和规则;无论诉讼非诉讼案件,律师都是为了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寻求法律的保障,在法定的空间范围内行使自治权,即以相对人承担的义务来实现自己的权利。
这需要律师把当事人的自治权融入到法定的模式、现实的规则中去,而不是用法条去约束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所以律师的工作是一项基于法律和现实需要规则的再创造过程。
在人类所有的规则中,法定的规则是最后的游戏规则,在此前还有很多预先发生作用的规则,传统习俗、伦理道德规范、行业规定、惯例、现实生活中实际起作用的规则等等,也就是庞德所说的“活法”。律师是依据“活法”来开展工作而不仅仅是成文的法条。
我说这段话的意思,是告诉大家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必须首先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然后再来解决如何说的问题,组织语言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绝非一日之功。很多律师读了我文章,总觉得不满足,因为我没有提供好的方法。在此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没有提供是因为的经历告诉我没有,或者说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让一个初为律师者一夜之间成为名律师、大律师的方法。既然选择做了律师或正准备选择律师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地从学说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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