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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电概况
组织机构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新闻宣传和电视创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舆论导向;指导、协调与监督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制订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三)审核全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上播出前端的建立和撤销;审批全省乡镇广播电视站、企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和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管理全省有线电视、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
(四)管理监督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和网上播出前端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负责各种有线网络跨行业或跨行政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负责广电系统内的音像制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含电影频道和视频点播的节目)的交流、交换和交易的监管;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五)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管理全省广播影视科技工作;制订全省广播电视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全省广播影视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
(六)按照国家和本省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省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制订全省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指导全省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和综合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厅的委托,负责编制全省广播电视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规定发射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全省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七)指导和推进全省广播影视系统管理体制的改革;研究全省广播影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八)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规定,领导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电视台、江苏有线电视台,指导和协调其重大宣传任务,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九)管理并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对外和对港、澳特区、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广播电视局下设处室、直属单位概况
(一)办公室
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局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广播电视管理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会议组织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与国外及港澳特区、台湾地区的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主 任:任 桐 副主任:周公海
联系电话:025-84651596
(二)宣传管理处
实施对广播电视宣传、电视文艺的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拟定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和方案;对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电视台、江苏有线电视台的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指导市、县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组织拟订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及相关音像制品内容的审查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的发放、吊销工作;承担《有线电视台影视剧准播证》的核发工作;监督管理全省广播影视节目评奖活动;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工作。
处 长:康志东 副处长:孙 芃
联系电话:025-84651531
(三)社会管理处
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含电影频道、视频点播的节目)的管理工作;承担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和广电系统内音像制品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类节目制作、交流、交换、交易、播出(含相关广告播出)的管理工作;承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承办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处 长:杨 琇 副处长:冯 宁
联系电话:025-84651539
(四)科技处
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布局和科技发展规划;承办广播电视播出、转播、发射、接收、传输机构和网上播出前端的设立、撤销,以及经营广播电视传送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含有线电视频道)的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覆盖网的具体发展规划,承担广播电视专用频率规划的编制,及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方面的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指导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应用;承担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工作。
处 长:管云江 副处长:陈宇昕
联系电话:025-84651549
(五)人事教育处
按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项管理工作;承办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进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人事、教育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拟订广播电视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确保广播电视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协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处 长:郭燕荷
联系电话:025-84651557
(六)产业规划处(计划财务处)
编制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研究并拟订广播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承担广播电视有关专项经费及局机关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对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事业经费及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承担审计监督工作。
处 长: 凌 冬 副处长:邵正刚
联系电话:025-84651562
(七)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副书记:尹晓平(正处) 副书记:张礼华(正处)
联系电话:025-84651568
(八)驻局纪检监察室
主 任:缪 建
联系电话:025-84651572
(九)老干部处
处 长:周新华 副处长:张健玲
联系电话:025-84651579
(十)广播电视学会
秘 书 长:杨锡华(兼)
联系电话:025-84651580
(十一)监测台
副 台 长:李元康(主持工作) 副台长:沈向阳
联系电话:025-84591724
(十二)收听收看中心
副 主 任:纪斌斌
联系电话:025-84651589
(十三)培训中心
主 任:逄黎黎
联系电话:025-84651583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
副 主 任:瞿庆祥
联系电话:025-84651593
发展规划
江苏省广播影视发展“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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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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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播影视发展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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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发展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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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发展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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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水平
(二)实施精品化和品牌化战略,繁荣广播影视内容生产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事业产业发展活力
(四)发展广播影视重点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构建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播出保障能力
(六)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广播电视协调发展
(七)加快数字化进程,推进广播电视技术升级换代
(八)实施“走出去”工程,扩大江苏广播影视国际影响力
(九)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管理
(十)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为重点,加强队伍和行风建设
四、“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发展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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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实施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
(二)全面推进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
(三)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体系
(四)配合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
(五)完成省广电城、无锡广电城等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动漫基地规划和建设,打造动漫江苏
(七)建立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监管体系
(八)做好全省有关中波发射台的搬迁工作
(九)实施高清电视播出项目建设
(十)规划建设江苏影视基地
(十一)加快电影院线建设
(十二)实施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资产管理系统建设
(十三)加快推进全省广播电视新媒体、新业务、新产业链开发
(十四)加大江苏广播电视走出去的力度
(十五)争取资金,推进全省微波干线数字化改造
五、“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发展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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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依法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执法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依法管理和服务,推进广播影视又好又快发展
(三)积极落实发展政策,推动事业产业良性发展
(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应用
(五)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我最强壮的肌肉,是我的心脏